通过引进蓝色车票,可以消除从容逆行的马查里……为了消灭危险自行车,警察应该做的事情

通过引进蓝色车票,可以消除从容逆行的马查里……为了消灭危险自行车警察应该做的事情

在车道上逆行的马查里-笔者摄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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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5日,内阁会议通过了引入对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征收罚款的“青票”的道路交通法修正案。 无视红绿灯、一边使用智能手机一边驾驶、人行道行驶等都属于取缔对象。 自行车评论家、记者疋田智说:“虽然我非常赞成引进蓝票本身,但是在检举上还是把握一下比较好。 现在很多自行车在人行道上行驶是1970年道路交通法修改的结果”——。 ■关于日本自行车的无法无天,在过于拥挤的自行车上导入和汽车一样的蓝票(=行政处分)的是非,从以前开始就一直在争论。

我非常赞成。

老实说,我已经受够了违法自行车旁若无人的样子。

在大约半个世纪的时间里,我一直是“自行车派”。 当然现在也是自行车派。 即使是那些对自行车、道路交通法一窍不通的人(也有律师)提出“把自行车从车道上清除掉吧”之类的尖锐的意见时,也要阐述道路交通法的理念,解说在世界上的处理方式,说出自行车的优点和优点

但是,那个和这个是两回事。 日本自行车的莽撞、旁若无人的样子太危险了。

为什么,戴着头盔,在空无一人的十字路口也因红灯而停车的品行端正的我,要为“电动自行车”(※)的雅卡拉、凯德凯奇驾驶的逆行马查里辩护呢?

※指未领有牌照的非法车模、最近合法化的“特定小型电动自行车”的人行道行驶等。 详情请参照过去的报道。

在笔者摄影车道上逆行的妈妈查莉-笔者摄影,我的想法是希望马上被清除掉。

尽管如此,我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那帮人的竖板。 至少一直被这么看着。

■多年来,警察没有取缔的理由实际上,我等自行车记者们一直在说。 自行车不要靠右行驶,要遵守红绿灯、暂停。

但是,警察没有取缔。 明明这么麻烦很危险,却放任不管。 搁置的理由之一是没有“自行车青票”。

迄今为止的自行车取缔没有行政处分(=蓝票)。 处置自行车总是刑事处分(=红票),也就是说,没有处分,只有从重处分(前科一犯)的选择。 所以警察犹豫了取缔。 “打伞开车是前科一犯”,这甚至违反了宪法规定的“法律下的平等”。 因为明明汽车可以以违约金(行政处分)解决,自行车却是罚款(刑事处分)。 一般来说,即使警察检举了,检察机关也不会起诉。

但是,不顾这种情况,实际上自行车事故增加了。 从事故内容来看,死亡和重伤事故的7107件中,有73.2%被确认为自行车违反了无视信号、暂时不停车等交通规则。 自行车方面的无法无天是很明显的。

自行车骑行中的死亡重伤事故件数中,约四分之三的自行车方面也违反了法令(警察厅“自行车相关交通事故的状况”)■取缔鱼龙混杂的“112例”。再放任不管的话就是乌贼了。 因此引进了青票。 据说违约金是5000日元1万2000日元。 如果这次的道路交通法修正案成立的话,将在公布后的2年内实施。

我觉得是必然的。 我非常赞成。

但是,这次的内阁会议决定,到底是不是不了解现场,还是没有活用现场的意见,总之不能否定“纸上谈兵”的感觉。 一言以蔽之,我听不到张弛有度。

例如,有开罚单的具体例子,共计列举了112例。 仔细看那个内容时,我觉得“啊,果然”。 具体对策和理念变成了梵高。

来解说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吧。

■希望现在就揭发危险的右侧通行,首先从这里开始。

◎违反右侧通行等通行区分◎无视红绿灯◎暂时不停车,这样很好。 蓝票和红票都行,我早就想让你马上揭发。

特别是右侧通行(逆行)明显是自行车事故的元凶,我觉得这样放任自流比较奇怪。

无视笔者拍摄车道左侧显示的“自行车导航标志”逆行的自行车-笔者拍摄为什么右侧通行很危险? 那是因为会成为迎头相撞事故的元凶。 而且,那个迎头事故才占了自行车对汽车事故的54 % (※)。

※根据警察厅“自行车对汽车事故中按事故类型分类的自行车死亡重伤人数(平成29年)”

笔者提供的表示右侧通行危险度的图解。 在汽车看来,右侧通行“发现时已经晚了”——笔者提供的右侧通行“不知不觉就做了”,对不起,绝对是必须要做的。

除了自行车以外的车辆,一般都不会百分之百地逆行。 为什么你认为只有自行车是允许的,请用蓝票告诉我这一带。

■一边看着手机一边开车,除了这样的东西之外,还有能反映时代的东西吗?

◎边使用手机边开车◎通过禁止自行车通行的地方◎进入下了断路器的道口◎这一带也是“点赞! ”。 特别是“看着手机”开车,这是理所当然的,也是紧急的事故对策。

一手拿着笔者摄影手机的优食配送员。 而且要在大路上逆行——笔者拍摄下剩下的两条指的是“混进京城”和“不开门的道口”之类的东西。

虽然都是事故的原因,但是看了每天的新闻就知道了。 外国人和老年人很多。 都是“现在一点都不理解交通规则”的人们吧。 我觉得这一带现在很紧张。

■“自行车也可以走人行道”的话,从警察开始就不行了。 应该说“啊,果然”,这里混入了这样的东西。

◎违反人行道通行方法〔在人行道上通行例外,在人行道上可以通行的情况下(=人行道)也不要慢行等〕◎骑刹车不灵的自行车◎一边打伞、戴耳机一边开车等等,不好的地方是坏的。 我等从1970年(昭和45年)开始就一直说自行车不能走人行道。 嘛,1970年的时候我才4岁,因为这一年道路交通法被修改了,“自行车也可以人行道”。

具体对策和理念变成了梵高,这就是这里。

从前面提到的1970年道路交通法修改以来,日本一直认为“自行车也可以人行道通行”。 结果,几乎所有的马查里都在人行道上跑,这一点日本人都知道。

另外,人行道的慢行,从警察厅的解释来看是指7.5km/h左右的速度。

另一方面,马查里的一般速度为10?15km/h。 公路自行车和摩托车更快。 总之,现在在人行道上行驶的自行车全员违规。

难道所有人都要取缔这个吗?

■应该加强警惕而不是“什么都检举”,比如检举人行道上的载有孩子的马查里,说“今后要走车道”,就像现在日本的基础设施一样,那个妈妈接下来要走车道吗?

这样做的话,被抓住的人就会变得“只是运气不好”,好不容易买到的蓝票就变得没有意义了。

同样的事情,可以说是刹车不良,也可以说是伞,还可以说是耳机。 将有限的“取缔资源”挪用到那种东西上怎么办? 相比之下,应该解决现在的紧迫问题,也就是“电动自行车”“逆行”“闯红灯”“在手机上开车”等明显的“未来事故的根源”。

总之,应该“抓住检举的把柄”。

开罚单仅限于直接导致事故的恶劣违规行为,并切实消除。

那么,除此之外,不应该再采取稍后(日本的自行车道和自行车道完善后)的态度吗?

否则,一定又会变成原来的木阿弥。 我害怕那里。

可以看到“虽然引进了青票,但是不行——”的未来。

不是蓝票不行,而是不能划分优先顺序,不能停止取缔思考和稚嫩。

———-疋田智自行车评论家1966年出生。 东京大学工学系研究生院(城市工学)结业,博士( Ph.D .环境信息学)。 学习院大学、东京都市大学、东京循环设计专门学校等兼职讲师。 作为每天12km上下班都要骑自行车的“自行车两人组”,讨论将对环境、健康有益、经济实惠的自行车真正运用于社会的措施。 NPO法人自行车活用推进研究会理事。 著作有《懒汉自行车的悦乐》(杂志之家)、《自行车的安全铁则》(朝日新闻出版)等很多。 ———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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